西关汉 20-07-30 21:17

曝光!!!就在前几天我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47号窗,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窗口申请该局就有关我们房屋核查情况的答复业务,却遭到该局窗口工作人员违规不开具业务收件回执,且故意刁难和忽悠糊弄我的行为。而我们要求市住建局作出答复的问题,是依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钟镜光信访情况函》(穗国土规划函[2018]2265号)的问题提出的。其实函件内容简明清晰,相信小学生也能看懂,但该局姓马的工作人员却装糊涂地忽悠。这姓马的和一位姓张的该局人员始终不开具收件回执给我。请问政府部门的对外业务窗口在收到群众提交业务申请材料不给收件回执的做法,是根据国家法规的那条规定,还是地方个别部门人员的规定呢?请管辖的政府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详细说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2018年我们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申请办理我们祖屋广州市荔湾区长庚中约21号后座房产证的事项中,因房屋存在接管、收购及被征用的情况,且发现房屋档案文件有错误,其中《关于钟继雄、钟镜光信访复查事项协办意见的函》(荔国房信访[2014]631号)与《关于钟继雄等信访复查事项的复函》(穗国房群复字[2014]79号)两份复函对房屋接管部分和撤管部位表述不同,新旧查册表的撤管字号不一致。以及1975年荔湾区城建局收购该房的《房地产买卖申请书及产权转移登记表》记录出卖部位“全间”,但上盖面积记载为53.24平方米与全幢面积91.66平方米不符的情况。因此,2018年7月9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钟镜光信访情况函(穗国土规划函[2018]2265号)函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要求其进一步核查,并告知其将核查结果答复我们。但市住建局一直没有答复我们,后我们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在今年取得上述函件获知函件的内容情况。在2020年7月24日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业务窗口提交申请和材料,要求按照(穗国土规划函[2018]2265号)的内容情况,书面答复我们核查的结果。但却遭到该局窗口工作人员不开具业务收件回执等刁难。现请有权管辖的政府职能部门督查,并督促市住建局相关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依纪依规秉公办理。将核查房屋情况的结果以书面答复我们。 http://t.cn/RxrIT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