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8-11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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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贴士# 【员工携商业秘密跳槽 新公司被判共同承担侵权责任】金某等5人原系甲公司员工,后辞职进入乙公司,并未经许可将甲商业秘密披露给乙公司。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令金某等5人、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99万元。http://t.cn/A6UoHAu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