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一时口舌之快,遭五日牢狱之灾】
2020年8月10日下午3时许,徐州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内辱骂交警。接到举报后,交警支队立刻安排人员核实情况,确定举报情况属实,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在新沂市。
为避免对公安交管部门形象及交警正常执法造成更恶劣的影响,新沂交警大队立刻向新沂市公安局汇报相关情况,新沂市公安局接警后高度重视,通过对相关信息的排查,专案组连夜工作最终锁定相关证据,并依法传唤许某到案。
经依法查明:8月10上午,许某将车辆违法停放在新沂市墨河街道新段村新庄被民警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许某觉得在自己居住地旁边被处罚,心生不满,于是将罚单拍照并配上辱骂文字,发到了微信朋友圈。
8月16日,因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许某依法被新沂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对抗执法、暴力袭警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漠视,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更是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为社会不容。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上发声应自觉规范言行。对一些无理取闹、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央视新闻 @人民日报 @人民公安报 @法制日报 @平安江苏 @平安徐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