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曾春亮人格发育不完善#【江西“3死1伤”命案背后:一个“反社会人格”疑犯的行凶轨迹】红星新闻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后发现,因犯盗窃罪,2002年12月5日,时年26岁的曾春亮,曾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2年6月13日,时年36岁的曾春亮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12月12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这样算来,因犯盗窃罪,曾春亮两次被判的刑期加起来达18年6个月,扣除部分符合减刑的刑期,曾春亮实际在监狱服刑的时间长约15年。
2次入狱劳改,15年铁窗生涯,曾春亮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连7岁的孩子也不放过,他为何如此凶残?
对此,北京大学心理系教授沈政认为,这种经常犯罪的人,大多存在人格发育不完善。“有一种特别的人格特点就叫做反社会的变态人格,对于社会规则,他并不遵守,可能他从小时候就喜欢恶作剧、捉弄人,给人造成痛苦。”http://t.cn/A6URKu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