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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8 10:50 微博认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博

【9月1日起老旧柴油货车禁止上路】9月1日起,济南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并安排专项资金2.1亿元,引导鼓励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的给予0.49万~3.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
  目前,2018年1月1日前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现存量仍有2.8万辆左右,其中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6700多辆。据测算,如果这些老旧柴油货车能够提前报废,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分别为12130吨、5051吨、505吨、401吨,对污染物减排、持续改善济南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