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er】韩国因强奸6名未成年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强奸犯出狱8天后再次性侵女初中生...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以强奸未成年人而服刑12年的40代男性朴某在出狱8天后再次因涉嫌对女初中生实施性犯罪而被起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另外,还下令10年内公开及告知个人信息,10年内限制儿童和青少年相关机关就业,20年内安装追踪位置的电子装置,接受12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等。
今年3月,朴某因涉嫌胁迫13岁女中学生并强行带走猥亵至伤而被移交法院审判。据调查,朴某没有凶器却像拥有凶器一样威胁了女初中生。这是朴某在过去也曾使用的手法。
2008年2月,朴某因涉嫌对6名未成年少女强奸,强奸未遂,于当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出狱的8天后,以类似的方法犯下了罪行。朴某在承认事实关系的同时,主张自己处于身心微弱状态。
但是裁判部指出,除了犯罪之外没有其他妨碍记忆力的要素,被告人反而对检查量刑提出质疑并提交了具体的亲笔反省书,精神鉴定结果也表明被告人没有选择性记忆障碍,因此无法承认犯罪当时为身心微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