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20-09-07 21:00 微博认证:光明日报法人微博

#光明时评#【#被家暴女子还能靠谁解救#】近日,在湖南常宁收费站副驾驶上一名鼻青脸肿的女子向高速公路收费员求救,收费员意识到该女子遇到危险,立即打开对讲机呼叫监控员,一边不动声色地跟男司机说:“不好意思,栏杆机出现故障无法抬杆,麻烦稍等一下。” 监控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警,并赶到现场堵住车辆,合力将车门打开,让女子安全下车,随后将事件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有数据显示,平均家暴发生35次受害者才会选择报警。无论受害者考虑经济来源、亲属感受、社会评价,或者仅仅出于恐惧心理等原因,法律的触角在穿透家庭之门时总少不了一些阻碍。但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寻求救济,显然不应以“跳楼”“收费站求救”等这样极端、偶然的方式去实现。
在法治领域,“法不入家门”正在向“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同时,近年来社会对“家暴”事件的高度关注,和颇为一致的舆论倾向,也传递出一种颇为正向的社会觉知。就是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态度,和“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正义感也在逐渐形成。http://t.cn/A64ien2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