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信用惩戒的边界在哪里#】诚信“红黑名单”、信用分、联合奖惩等信用工具已日益在我们的生活中产生作用,人人都将拥有信用档案的图景逐渐成为现实。但同时,我们对社会信用又所知甚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欣认为,社会信用虽然包含了“信用”二字,但更重要的是其前置词“社会”二字——这表明信用已经不再局限于商业和金融领域,而是逐步扩展到社会治理领域。在我国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社会结构从“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但长期以来信用治理结构有所滞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是对这一现实背景的制度回应。
在各地探索推动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结出硕果,诚信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然而,个别地方推出的信用惩戒措施却呈现出层层加码的趋势,引发诸多争议。①信用惩戒应保持谦抑性。②信用不该是个“筐”,应用边界亟待划定。③建立高效的信用主体法律救济途径。更多详情戳链接→http://t.cn/A64pPJB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