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真相#什么叫程序正义?
简明的说,程序正义即“看得见的正义”,这源于一句人人尽皆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人们所期待和向往的司法正义不仅包含实体正义,还有程序正义,前者强调个案结果的公正性,后者则强调司法过程的正当性。在刑事司法领域,人们既追求“有罪必罚,罚当其罪”以及“罚必有罪”的实体正义,也要求实现包括正当程序、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等原则在内的程序正义。关于两者的关系,现代法治国家普遍奉行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反对以实现个案正义为名而牺牲具有普遍价值的程序正义,尤其反对为实现所谓的个案正义或发现真相而不择手段、不计代价、不问是非。
现实中,对于刑事案件而言,案件发生后,除了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外,谁也无法在事后精确地还原出案件发生的完整经过,司法机关能做的只能是根据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通过对各种证据的分析形成证据链, 重组犯罪现场,由法官运用法律裁判规则和依据,通过自由心证作出判决。诉讼就是通过一系列阶段性程序的推进以及进程化的发展,在程序的规制下追求实体的正义。
程序正义最大的代价,或许是公众最朴素的正义感。不光警察习惯有罪推定,很多时候,公众的有罪推定感反而更加强烈。公众没有直接参与司法的过程,更容易忽视程序正义的价值。
司法虽然是社会矛盾与冲突的“集散地”,但是司法并不能让一切“皆大欢喜”,也并不是所有的冲突都可以经由“司法洗礼”归于和谐与宁静。唯有一代一代法律人的坚守与信仰,像严良、江阳、朱伟……这样的执法者付出很多的心力,拼接每一片有用的信息,确保证据链完美无缺,让每一个案件的细节经得起推敲,当微光刺破长夜,终将守候光明。#沉默的真相[超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