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制”起源自拉丁语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在文艺复兴时代,这个拉丁文单词又被译为英语Republic。
1845年,日本地理学者箕作省吾所著的《坤舆图识》,其中首次使用“共和”作为“Republic” 的译语。
这个译语是采用中国西周时代共伯和执政的典故。
《竹书纪年》记载,当时#周朝#掀起国人暴动,推翻周厉王,之后诸侯推举有声望的共伯和代行王政,“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
共国的国君,姬姓,名和,封伯爵,称“共伯和”。共国的地域,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北一带。
周厉王逃去了彘地,十四年后客死他乡。共伯姬和立厉王之子姬静为王,即周宣王。共伯姬和执政的这十四年便称“共和行政”。
近年发现的清华简中记载:“厉王大虐于周,卿李、诸正、万民弗刃于厥心,乃归厉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厉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归于宋。”
“Republic”这种没有君主,推选元首的政体,想必是箕作省吾认为这和周朝的“共和行政”类似,便将其翻译成“共和”。
清末,将“共和国”也译为“民国”,意为民之所有所治所享之国,构词方式与“帝国”、“王国”、“公国”等相似。
《史记·周本纪》称所谓“共和”指周定公、召穆公两卿共同执政,根据各种文献研究,这一说法被否定,“共和”指“共伯和”逐渐成为主流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