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诉向高甲
20-11-20 08:08 微博认证: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公司司考刑诉法教师

官方案例进阶训练与讲解—11
#刑诉主观题每日1例#
——曾某、陈某故意杀人案
【案情】
曾某、陈某共同故意杀人一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判令两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判决宣告后,某市人民法院分别向被告人曾某、陈某和某市人民检察院送达了判决书。
陈某没有上诉,曾某父亲经过曾某同意后,在上诉期内以曾某没有杀人为由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判决书送达后第3日电话通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提出抗诉,但因故于判决书送达后12日市人民检察院才以对陈某量刑畸轻为由,签发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抄送某省人民检察院。某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正确,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了某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曾某父亲以自己是上诉人为由申请参与庭审,合议庭同意了曾某父亲的请求。同案被告人陈某也要求参与法庭审理,但合议庭认为陈某没有提出上诉,也没有被检察院抗诉,没有必要参加庭审,因此拒绝了陈某的请求。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一审所认定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工具都存在疑点,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审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该案,该案经再次重新审理,判决曾某无罪,陈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问题】
1.该案中,曾某的父亲是否有权提起上诉?能否以上诉人的身份参加庭审?
2.没有提出上诉的被告人陈某能否参加法庭审理活动?法庭拒绝其参加庭审的做法是否正确?
3.本案中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和撤回抗诉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4.该案经再次重新审理,判决曾某无罪,陈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种处理是否合法?
5.本案一审宣判后,曾某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但本案的民事部分没有上诉。如果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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