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杭锦后旗公安局,
#巴彦淖尔爆料##焦点访谈##人民网#
问题一:涉房诈骗,诈骗罪定罪与否是否与购房人合法购房目的有关?
今天我又去了一次杭锦后旗公安局刑警队,但是与之前的结果一样,没实质性进展。唯一的进展是刑警队调取了房源网签信息,记得上次刑警队的人和我说,如果在我付款之前如果该套房屋不在诈骗人的名下,即可定性为诈骗了,但是这次另一个刑警队的队长说会和对方沟通一下。我不知道他的这个联系是什么意思。调查取证,还是嫌疑人讯问,还是要聊一些其他的,咱一个没干过刑警的是无法清楚的。但是有一点我是清楚的,最后刑警队的人和我说诈骗罪定罪很复杂,那我想问一下立案复杂吗?法院管定罪,刑警管调查取证。那好吧,我只能是等待结果。
问题二:诈骗罪立案调查,定罪是否与诈骗实施人的财产身份有关?
此外,今天刑警队的人又问我一次诈骗实施人的职业,我现在有些懵逼了,难道只有无业游民才会诈骗吗?好想杭后还出现过金店老板诈骗吧,难道一定要事情变得天怒人怨,才能依法行事,事情不变得举世皆知,就不能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