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仁川版“韩公主事件”女中学生被集体性侵案宣判】
引起公愤的"仁川女中学生被集体性侵案"的两名被告中学生被判重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13部根据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对因涉嫌强奸等而被拘留起诉的A某(14岁)判处了7年有期徒刑和5年短期。 对同样嫌疑被起诉的B某(15岁)判处了6年长期和4年短期刑。
此前,检察机关在上月19日举行的终审判决中分别对两人求刑两人长期有期徒刑10年至短期有期徒刑7年。
韩国《少年法》规定,对犯有2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满19周岁的未成年人,会判处长期和短期为刑期的上限和下限的不定期刑。
当然,如果适用特例规定,可以判处20年有期徒刑,但不定期刑期不能超过短期7年、长期15年。
如果A某和B某过着模范服刑生活,可以在长期刑满前出狱。
A某等人于去年12月23日凌晨,将同校女同学C某(14岁)叫来了仁川延寿区某公寓健身房。让其喝酒后,又将其带到28楼公寓,并接连对其实施性暴力,使其受伤。 当时,A某还涉嫌用手机拍摄C某的裸体照片,后来又进行了删除。
公寓监控完整地记录了这两人将因醉酒而昏迷的C某带走的场面。
因C某母亲在青瓦台网站请愿要求严惩加害者,因此引起了世人的公愤。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没有掌握犯罪现场的部分监控录像,也没有扣押加害学生的手机作为证据,从而引发了调查不力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