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遭遇乘客开门杀离世案宣判# :乘客、司机与死者均有责】今年4月7日,广西柳州市民李某某从出租车下车时,不听司机劝阻,开车门导致电动车骑手李某某倒地,致其颅脑受伤,80多天后不幸去世。这是一起典型的开门杀案例,11月27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判令涉事出租车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03.2万多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而出租车司机亦需承担案件受理费中的1745元。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判决如下:一、被告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江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李某生、陈某华、李某圆损失合计110000元;二、被告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柳江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限额100万元,不计免赔限额内,赔偿三原告经济损失922122.45元,驳回原告李某生、陈某华、李某圆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根据该案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乘客李某某承担此次事故70%的责任,死者李某某承担事故20%的责任,出租车司机李某某承担事故10%的责任。@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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