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性侵4岁女童嫌犯被判死刑##小明说法# 性侵4岁女童并致其重伤的刘某国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网友纷纷拍手称赞。
根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该条还列明了5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从重处罚情形。
施害人刘某国便是存在“奸淫幼女情节恶劣,致使被害人重伤”的从重惩处情节,所以其被判处死刑一点都不冤。
除此之外,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也明确规定了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更要依法从严惩处的7种情形,刘某国触犯了4种:(1)采取暴力手段;(2)被害女童年仅4岁,不满12周岁;(3)造成被害女童重伤,终身不能生育;(4)曾经因强奸罪被判刑。可见其社会危害性之大、性质之恶劣,可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需要说明的是,哈尔滨中院的判决并非终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国可以依法提起上诉,一旦上诉就会启动二审程序。此外,所有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小明想说的是,不管法律程序有多复杂严苛,对于这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等待他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http://t.cn/A6GFMd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