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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 13:27 微博认证: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

【@北京三中院 对焦德全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作出一审公开判决】12月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焦德全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赵琳飞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聚众斗殴罪等8项罪名分别判处焦德全、焦海鹏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房建洁、田磊等15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赵琳飞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http://t.cn/A6qA4z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