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八件实事”##鄂检新闻#【损害348国道?诉前磋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荆门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348国道荆门市响岭至谢花桥段公路改建工程未按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采取防治措施,部分路基边坡大量土层裸露,植被覆盖度低,存在明显雨水冲刷后形成的侵蚀沟,部分地段未修建排水边沟,形成大面积聚集性水坑,积水无法及时排出,部分松散裸露的土渣未进行覆盖,存在风蚀及雨水冲刷的情形,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近日,荆门市检察院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在较短时间内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最大限度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得到了被监督行政机关的认可,实现了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价值理念。http://t.cn/A6qSh8KO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政务微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