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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1: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
类推解释是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将强奷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子,就属于类推解释。
1.性质。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被禁止的解释方法。
2.例外。禁止类推解释是原则,但例外的,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这是因为,禁止类推解释昰为了保障人权,而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也是为了保障人杈。
例如,刑法第389条(行贿罪)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賄。”该规定显然有利于被告人。但是刑法在第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没有类似规定。
基于公平地保障人权,后者也应有此规定。因此,可以对笫389条第3款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类推解释为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这种类推解释有利于被告人,应被允许。
3.区分。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分标准(五星级考点):
第一,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在词语的含义射程范围内;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在词语的含义射程范围外。
第二,扩大解释得岀的结论,没有超岀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类推解释得岀的结论,明昰超
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以下是常考情形:
(1)将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
(2)将侵犯通信自由罪中的“信件”解释为包含电子邮件,属于扩大解释。
(3)将抢劫罪、诈骗罪中的“财物”解释为包含财产性利益,属于扩大解释。
(4)将“金融机构”解释为包含使用中的运钞车、自动取款机,属于扩大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