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转公诉”的刑法法理分析】刑法规定,当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即应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主动进行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时延安认为,郎某、何某编造事实,诽谤他人,尤其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道歉不真诚,助推网络持续发酵,严重损害了正常的网络秩序,郎某、何某的诽谤行为不仅仅损害了被害人的名誉权,其采取的方式也严重背离了社会基本公序良俗,严重背离社会基本伦理道德,这种情形下,“自诉转公诉”是具有充分刑法法理根据的。 http://t.cn/A6qlQMBr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27 20:42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