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0-12-28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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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百香果女孩案凶手被改判死刑#:#自首非恶性犯罪免死牌#】12月28日上午,广西“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再审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前,杨光毅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此后最高院指令广西高院对该案再审。

事实上,此案的案情并不复杂,凶手的作案动机、手段都交代得比较清楚,核心的问题在于罪刑的适用。二审改判死缓,一个重要原因是,杨光毅有自首情节,符合认罪认罚从宽。众所周知,在司法实践中,死缓基本相当于凶手的命保住了。但问题是,在此案中,自首情节是否足以为罪犯保住一命?

要看到,杨光毅不仅将魔爪伸向了10岁的未成年女童,而且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另外,杨光毅自首,是在他被怀疑作案之后。对于受害者一家,杨光毅及其家人至今也没有任何道歉。且据受害者家属委托律师走访发现,杨光毅曾有多次跟踪、搂抱、骚扰其他同村多名幼女的行为,造成多名女孩产生心理阴影。这些情节的存在,都直接间接地导向一个结论:自首不能冲淡杨光毅犯罪行为的罪大恶极程度,以及对社会底线的严重冲击,不足以让其受到从轻处罚。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表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认罪认罚从宽要依法从严控制,减刑要依法从严控制。可见,以升格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抓手,为未成年人群体筑起一道更坚固的“防护墙”,是未来立法和司法的一大发力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讲,“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再审改判死刑,不仅是个案中公平正义的彰显,也是对我国法治保护未成年人精神的有力呼应。这只是一个开始。http://t.cn/A6qjTiX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