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案听证会:落实《宪法》,让刺眼的阳光普照黑庄户】全国范围内,这波拟停业、吊照处罚的律师不在少数,多数肇因网络言论。其中影响面最广的是周泽律师案,盖因周律在办理安徽吕先三案二审时期间做无罪辩护并批露警察刑讯逼供录像片段,在吕案由12年改判3年后,其被合肥公安投诉,有司奉上司意秋后算账拟停业处罚。
周泽律师闻名全国,执业稳重,勤勉敬业,功力深厚,有口皆碑,做过大量公益案件,体制内外法律人、律师一致好评,堪称民间认可的最杰出的律师代表——“我们时代的律师”(注:当然,其本人对类似高帽并不感冒)。而对其停业处罚的理由,则在这一波律师或停业或吊照的案件中明显最荒诞、最无道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周泽律师通过网络批露刑讯逼供,既是在为当事人辩护正名,消解被公安、公诉机关对其的污名产生的负面效应,也是在行使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赋予其的批评、建议权,且不说,这种无私无畏的义举应当受到褒奖鼓励,最起码,依法应对其保护,而不是反过来,由关国家机关出手对其压制、打击报复。
一个为救律师同行完全公益援助倒贴差旅的案件,辩护人因二审法院不准备开庭而揭露本案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违法办案,从而促进了开庭,促进了二审作出由12年改为3年大幅改判,这明显促进了公正,而不是对办案机关依法办案造成不利影响。事实如此分明,证据如此确凿,不见追责警察,反而报复打击律师。论者均曰:这是明目张胆在给刑讯逼供正名!须知,已纠正的错案并有追责警察刑讯逼供的案例中,洗冤者既有贩夫走卒、也有官员警察。毫不夸张地说,今天,我们放过、包庇刑讯逼供的恶吏,下一个被刑讯逼供的,可能就是你。
不要光唱“法治在进步”的赞歌。法治的大车是在进步,但经常被有关国家机关和有些当权者拖着往回倒退几步。法治之所以进步,最大的动力,源自千千万万人民,尤其是无数法律人、案件当事人和一线的律师们。法治进步,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光靠领导就能领导出来的,它是几代人,无数法律人、当事人和律师们根据《宪法》等法律赋予的权利,为权利而斗争取得的结果。
权利写在纸上,主张权利,争取权利,则必须不断地诉说,通过法庭,通过媒体,也通过互联网。所以,欲钳民之口,必先钳律师、记者之口。
像很多重大新闻一样,这波处罚,尤其是对周泽律师拟停业案,媒体集体噤声。一个错误的处罚,引发民意滔滔的巨大舆情,有司只知一味删贴,而不踩刹车撤销处罚,执意要一错到底,以错误的方式杀一儆百。令人心寒。可悲。然而,天下悠悠,难堵众人之口。虽然,媒体习惯性沉默,多数时候沉默,好在,还有伟大的互联网。这是吕先三案的辩护人通过网络喊冤,最后取得相对公正改判的原因。这也是不正义的处罚周泽案,引发汹汹民意得到广泛支持的原因。在互联网,我们感受到了更多阳光。我们都是追光者。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黑的存在,就衬托不出光亮,照不出高大正直的背影。错误的听证周泽处罚案,实质上,是在对合肥公安刑讯逼供者进行一场正义审判。正义,应该得到伸张,必将得到伸张。
明天2020年1月5日上午,周泽案听证会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南五环外,黑庄户,“阳光中途之家”举行。希望听证结果,不会玷污“阳光”二字。以及,就算玷污了,又怎样呢?掩盖不了人民分得清什么是阳光、什么是黑暗,什么是天理、什么是歪理的事实。人民不瞎。
北京持续放晴。希望明天,刺眼的阳光普照黑庄户。让阳光猛烈一点,再炽热一些,给与前去的人温暖。@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润朝阳 @北京律协 @公安部刑侦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