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2198 21-01-1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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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21年1号行政处罚。熊某为某平股份第二大股东,熊某与吴某的合作模式为熊某提供配资保证金,要求吴某买入“某平股份”数量占流通股数量的15%,并维持股价,吴某负责配资并操作账户实施交易。不过,吴某用其控制的196个证券账户在操纵期间内未能盈利,亏损约3.24亿元。。。。。这是水平问题,还是市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