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之手有头龙 21-03-05 00:08

@证监会发布 @上交所 @深交所
根据《可转债管理办法》举报
2月1日锋龙传转债违规减持未提前公告
2月4日崇达转债2违规减持未提前公告
2月5日万顺转债,万顺转2违规减持未提前公告
3月4日崇达转2再次违规减持未提前公告
3月4日旺能转债违规减持未提前公告
以及2月26日好莱转债疑似违规减持行为
都是这发生在《办法》之后,英明的建制度不是空话,上述持有人公然违背《证券法》第80'81条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请“严监管”不要缺席。

在新规实施期间,只有乔银转债一家的减持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事先披露。

另外,举报有奖金吗?够罚120万了。有奖金请赶紧私信我。着急补仓,缺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