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三被告侵犯华清池等商标被判赔100万# 法院:依法顶格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华清宫公司成立于1994年,一直负责着华清池等文物遗址的管理和经营,从2003年开始先后申请注册了“华清池”“华清宫”“华清御汤”等注册商标,其中“华清池”商标于2018年被行政部门评定为“驰名商标”。2018年,投资人姜某出资成立了“华清盛汤”酒店,地处西安市中心繁华商圈,经营酒店、洗浴等业务,并在经营场所门头、大厅、电梯间内、公示牌等处,使用了“华清盛汤”“华清足疗”及“华清茶道”等标识。2019年,华清宫公司将华清盛汤酒店等三被告诉至法院。认为三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
2020年12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涉华清池系列注册商标知名度高,华清盛汤酒店等三被上诉人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依法顶格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判令侵权人赔偿100万元,有力保护了华清池这一著名历史文化遗产名片,维护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详情:http://t.cn/A6cMt1T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