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青白江区检察院对一起噪音扰邻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为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将为民办实事贯彻工作始终,青白江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检务公开、检察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一起噪音扰邻引发故意伤害案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该院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书,并就不起诉理由和依据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全程参与、现场监督。
本案因邻居生活琐事引发,四名犯罪嫌疑人又是亲属关系,出于对亲属帮架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如果均按故意伤害罪一诉了之,不利于社会关系的恢复和邻里之间的后续相处,也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该院承办人多次与被害人联系,耐心为其释法理、讲道理、化心结,并积极通过律师、侦查办案人员、双方共同熟识的同乡做工作,促进双方真诚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鉴于犯罪嫌疑人一方真诚认罪悔罪、认罪认罚、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除对一名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起诉外,该院对其余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法治教育。引导邻里之间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卫生、噪音干扰等相邻关系,而不是通过暴力方式解决矛盾;通过“远亲不如近邻”的故事来感化双方,使其从内心认识到邻里和谐的重要意义,促进他们今后和谐友好相处。
不起诉人李某某等三人当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被害人公开进行道歉,表示将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时刻谨记这次的教训,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在和邻里相处中做到互敬、互助、互让。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不起诉案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该案的办理过程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了为民司法,彰显了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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