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网警
21-05-18 18:34 微博认证:中共台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部委员会

#台州警讯# 【倒车撞到别人的车,司机看了看走了,肇事逃逸被扣12分】

5月9日上午,台州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前所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停车场的轿车被撞,肇事者情况不明。
前所交警在事故现场勘查后,调取了相关监控资料,发现肇事车辆系一辆白色面车,视频显示,白色面包车女司机倒车时碰撞了黑色轿车前保险杠,下车看了一下,然后又坐上车准备驾车离去,这时,黑色轿车的车主回到车旁,发现车子被撞,白色面包车女司机没有下车就驾车扬长而去。
民警通过信息查询,电话联系白色面包车车主,次日,肇事者叶某迫于压力到前所交警中队投案。据叶某交代,自己倒车碰撞黑色轿车,认为自己的车没有损失,黑色轿车的损坏不确定是不是自己造成的,加上有急事,就驾车离开了现场。
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作出行政处罚,驾驶证记满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