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1-06-03 15:04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父亲生而不养被撤销监护权】6月1日,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引用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款,支持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晓明父亲的监护权。法院当庭宣判,撤销了晓明父亲的监护权,由蒲江县民政局作为晓明的监护人。9年前,晓明的父亲与一个不知道真实姓名的女子同居后,女子用冒用的身份证生下晓明后离去。父亲将他送到好心人张叔处寄养,不履行监护职责。蒲江县检察院援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支持起诉,由民政部门申请法院撤销晓明父亲的监护权,并联合社会各界,帮晓明寻找合适的寄养家庭。http://t.cn/A6VWCs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