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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21-07-1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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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权律师声明#
20210713针对众多商业主体擅用包含孟美岐女士肖像、姓名的《闺蜜好美》节目宣传物料进行商业推广一事,本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公开声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