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警 21-07-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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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预警# 【开关车门要谨慎,引发事故要担责!】2021年07月07日11时20分许,索某某驾驶蒙DTJ***号小型轿车,在赤峰敖汉旗新惠路喇嘛蒿村16号,门前道路停车开车门时,与由东向西行驶张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刮碰,致使张某某及二轮电动车乘车人受伤,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索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赤峰市交警支队 交警提示:下车时,要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确保后方没有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时再打开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