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1-07-20 16:46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物色“酒司机”,故意制造事故索要“私了费”】#一线微观# 7月12日凌晨4点多,宁波慈溪交警桥头中队接到警情称,在桥头镇老周塘路上,两辆小轿车发生追尾。抵达事故现场后,交警发现,被追尾的前车驾驶员吴某涉嫌酒后驾驶。交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数值显示90mg/100ml。但是,事故发生在2点多,为何2小时后才报警?原来前车司机自知理亏,打算和后车驾驶员私了,谁知对方“狮子大开口”,双方协商了很久都没谈妥,于是双双选择报警。但是,在随后的调查中,办案经验丰富的交警,发现这是一起故意碰瓷案,追尾地点不是在大马路上,而是在一条并不宽阔的小巷里。据悉,徐某文、徐某、周某三人皆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前车驾驶员吴某虽是碰瓷案中的“受害者”,因是二次酒驾,吴某被交警处以行政拘留18天的处罚,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宁波交警 http://t.cn/A6f8TH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