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发布
21-07-22 09:18 微博认证: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

#周口发布# 【关于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安监办、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安全办:针对我市7月19日来的强降雨,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8 时启动市自然灾害救助Ш级应急响应。请结合当地实情,强化措施保障,切实做好灾害救助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

周口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周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