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舆情在线
21-07-23 09:55

安达市公安局拘留所亡人事件的真相(三)
检察院的做法:
杨士宽死亡后,安达市检察院进行了立案调查,办案人刘运喜、盛江二人徇私枉法,采用涉案单位单方面做出的非法鉴定结论,强行给拘留所民警定罪,无视公安局销毁尸体、毁灭定案证据。拒绝当事人申请的死亡原因鉴定、死亡原因力比例鉴定、DNA比对鉴定等合法要求。在法院退卷要求补充侦查后,仍然采用非法鉴定结论和剩余废旧检材嫁接拼凑第二个鉴定结论,歪曲事实、嫁祸给拘留所民警,包庇公安局相关责任人。无视公安局出所就医审批表的真实存在,拒不及时恢复被删除的硬盘数据,利用相关责任人的虚假证言断章取义,颠倒黑白,为背后的真正犯罪充当保护伞。无理否认当事人提供的真实证据,掩盖延误出所就医、解除拘留和械具约束时间的事实,混淆被拘留人死亡的真实原因。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凭借主管臆断制定所谓的法律规定,利用“参照案例”偷换概念,采用与事实不符、且相互矛盾的虚假证言,歪曲民警使用械具的主观动机和导致使用械具约束时间被延续的事实,栽赃陷害,致使拘留所4名民警被判刑入狱。
综上,安达市检察院刘运喜、盛江在办案过程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自身凌驾于法律之上,断章取义,颠倒黑白,徇私枉法,公然包庇背后责任人,制造冤假错案,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并声称是领导让这样办的,你们不服也没用,现举报相关部门彻查。(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