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洪亮吉写过一个和繁衍相关的文章,某种程度也能理解为啥古代宗族热衷吞噬不生儿子家庭的财产。洪亮吉举例,假设高or曾祖父夫妇两人,有房子10间,田1顷,2人生活绰绰有余,如果生3个儿子,均存活成家娶妻,那就是父母+儿子儿媳共8人,再添点帮忙种地的,也就是10人住10间屋子,分享1顷。这也刚够吃住。如果出现第三代孙子,孙子再娶妻,算上年老的死掉部分,那也得有20多人。此时家族发展到第3-4代,20人分享10间房子,1顷田,吃住都紧张了。当然繁衍同时还可以扩张,比如其他房也许没生出儿子,那儿子多的就可以占据/继承他们的田产房屋,地方上也可以拓荒。某种程度,根据这种演算,古代人杀掉女儿避免财产外流,吞噬其他弱势支脉族人的田产,就很能理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