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窨井盖获利50元获刑三年#[并不简单]】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盗窃窨井盖案件进行宣判。据悉,2020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李某在汉台城区两次盗窃路面铸铁井篦,并将盗窃所得铸铁井篦卖给路边流动收购废品人员,销赃获利累计50元。12月31日,被告人李某再次在海洋城交汇的十字路口盗窃铸铁井篦后离开现场,后被过路群众发现,李某担心事情败露遂将盗窃井篦放归原处。
汉台区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市区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菜市场等地多次盗窃下水井篦,足以危害不特定的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追缴犯罪所得50元。
华商报记者 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