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广源 21-08-30 09:43
微博认证:清代陵寝和后妃的研究学者徐广源

"火耗",在档案和官书上常见到这个词。这是什么意思呢?
简单地说就是在所征收的赋税正额之外多收的部分。为什么要多收呢?因为百姓所缴纳的赋税都是散碎银两,而各省向国家户部解交时,一律以50两一个的元宝交纳,这样就得把从百姓手中收上来的散碎银子进行熔化,铸成每个重50两的元宝,这样在熔化铸造时就要有损耗,谓之“火耗”。而各州县向上解交,也途中也需要差旅费用。所以在征收时,把这些火耗和差旅费用在征收赋税时,一并摊入加收,故将这多增收的附加部分称之为“火耗”或叫“火耗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