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清代一个涉及家生子的刑案。有兄弟俩,当年爷爷卖给了一户人家,所以兄弟俩算家生子,还有一个妹妹。主人家为哥哥娶了妻,所以搬出去住,妹妹和弟弟还在主人家服务。哥哥觉得手头缺钱,准备把妹妹卖给别人做老婆,对方也不是穷人,还有仆人那种。但是家生子的人身权在主人手里,哥哥也没有权力嫁卖妹妹。于是哥哥就怂恿买家去主人家抢人,哥哥作为内应帮忙开门,不过第一次人少失败了,买家要求退钱,哥哥没钱,就计划带更多人,明火执仗去抢。第二次主人家有防备,把妹妹送走了,买家带的人打伤了主母,有趣的事来了,看到主母被打,弟弟和买家同伙打了起来,把买家带来的仆人打死了。也就是说哥哥出卖主人家出卖妹妹,弟弟却是站在主人家那方,不惜为此杀人。。。上面认为哥哥算恶奴欺主,弟弟算忠心护主,要求酌情处理弟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