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昭在路上 21-09-02 15:55
微博认证:心理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西安这个事情,我觉得核心问题是,现行法律对过失造成的重大精神损失的保护几乎为0,对故意造成的重大精神损失的保护也很低很低,所以该女性想维权几乎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猥亵也好侮辱也好比对法条都差太远了,告侵权要精神赔偿即便要到钱很可能还不够律师费的,这才是受害人现在的最大困境:法律滞后,这种伤害不被重视,一旦发生侵权几乎不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