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76岁和尚和女子在禅寺幽会起争执,将情人“失手”捂死,家属获赔90万】
事发浙江省宁波市,76岁的禅寺主持老和尚和一名53岁妇女存在多年不正当男女关系,在禅寺厢房约会时发生争执,失手将妇女捂死,2021年10月10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案件的起诉书,还原了事件发生的详细过程。
王某某,男,汉族,1945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海县,小学文化,系宁波市奉化区某师禅寺住持,户籍地宁波市奉化区。2018年4月25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逮捕。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查明,王某某与被害人时年53岁的女子胡某有多年不正当两性关系。2018年4月24日晚,王某某与胡某在宁波市奉化区某师禅寺西厢房一房间内幽会,其间因情感及经济琐事发生口角,王某某恐其丑行暴露,情急之下即用手捂压胡某口鼻。后该寺工作人员竺某某、叶某前来捉奸,在殴打、拉扯过程中发现胡某身体状况异常,该二人及王某某遂将胡送医院抢救。被害人胡某终因口鼻被捂压致机械性窒息于当晚死亡。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某基于情感、经济琐事,在与被害人争执的过程中,因过失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王某某案发后实施了相关救助行为,且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得到被害人家属一定程度上的谅解等具体情节,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http://t.cn/z8A4P7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