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成员骂人群主所在公司被判担责#【微信群成员在群里辱骂他人,法院判决群主所在公司担责】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为履行物业管理而创建的微信群群主对群成员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置之不理,对被辱骂者求助也无动于衷的案件,群主被法院以慢作为、不作为为由判决由其所在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国信办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本案中,这家物业公司的员工李华(化名)为履行物业管理建微信群后,有人在群里骂人,但群主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一直没有采取措施劝阻,显然是一种不作为、慢作为,使本该可以遏制的矛盾扩大化了。作为群主,应该明确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自己的管理职责。要严把群成员审核关,对入群的人进行必要的筛选,对群成员在群中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提醒。@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