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成为娼妓可以看作是现代社会未被废除的奴隶制;他们是因无力进入社会结构而不得不贩卖身体(而不是贩卖劳动)以养活自己的人群。换句话说,社会把他们逼成了娼妓。但是,依循自由意志原则,应当把娼妓(被迫的)与性工作者(主动的)区分开,因为必然有寻欢的瘾者——也许非常稀少——乐于从事这个服务,个人在意识健全下应当有对自己的身体的控制权,而不是被他人、或他们管控。
(摘编自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当代著名社会学学者上野千鹤子《厌女》,2015年上海三联书店发行)
被迫成为娼妓可以看作是现代社会未被废除的奴隶制;他们是因无力进入社会结构而不得不贩卖身体(而不是贩卖劳动)以养活自己的人群。换句话说,社会把他们逼成了娼妓。但是,依循自由意志原则,应当把娼妓(被迫的)与性工作者(主动的)区分开,因为必然有寻欢的瘾者——也许非常稀少——乐于从事这个服务,个人在意识健全下应当有对自己的身体的控制权,而不是被他人、或他们管控。
(摘编自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当代著名社会学学者上野千鹤子《厌女》,2015年上海三联书店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