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个体户防疫营业损失80%将获补偿,上限1亿韩币】
■从27号上午8点开始在线申请…首4天实行“单双号制”
损失赔偿金申请和支付分为快速补偿、确认补偿、申请异议3个阶段。 从27日开始的快速补偿是从小工商业者损失补偿之家(소상공인손실보상.kr) 申请,不需要其他材料。
前三天(10月27~29日)每天发放4次,如果在下午4点之前申请,当天即可收到。
对62万名快速补偿对象,将从27日至28日上午8时开始发送申请通知短信。 27日为营业执照尾号为奇数的31万人,28日为偶数的31万人。
未收到短信时,可在27日上午8点开始在损失补偿申请专用网站确认是否属于申请对象。 也可以通过呼叫中心(☎1533-3300)和在线聊天咨询(손실보상114.kr)进行确认。
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决定从10月27日开始,为在今年7月7日到9月30日期间内,因《传染病防治法》被采取禁止聚集、限制营业措施而蒙受经济损失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放损失补偿金。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界定与企业劳动者人数无关,而是取决于年销售额。
根据规定,住宿、餐饮业、教育服务业的年销售额需在10亿韩元以下;艺术、体育、休闲等服务业的年销售额需在30亿韩元以下;批发零售业、信息通讯业等行业的年销售额需在50亿韩元以下;运输及仓储业,建设业,矿,农,林,渔业等行业的年销售额需在80亿韩元以下;食品、饮料制造业、电气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年销售额需在120亿韩元以下。
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日均损失额✖️防疫措施履行天数✖️适用补偿率
日均损失额的计算方式为:2021年与2019年同时期相比平均单日减少的销售额✖️(2019年的营业利润率➕人工费、租赁费占销售额的比率)。
防疫措施履行天数就是在2021年7月7日至9月30日期间内执行禁止聚集或限制营业措施等防疫行政命令的天数。
适用补偿率为禁止聚集行业80%,限制营业措施行业60%。
例如,一家店铺在2019年平均单日销售100万韩币,而在2021年减少到了50万韩币。营业利润率为10%,人工费和租赁费占销售额的比率为10%。那么该店铺的日均损失额就是(100-50)✖️(10%+10%)=10万韩币。
如果该店铺的防疫措施履行天数为50天,适用补偿率为80%的话,那么该店铺能获得的补偿金就是10万✖️50天✖️80%=400万韩币。
补偿金的上限额为1亿韩元,下限额为10万韩元。
符合补偿条件的小工商业者可从本月27日开始访问(소상공인 손실보상. kr)网站进行线上申请,11月3日开始可访问事业场所所在地的市、郡、区厅损失补偿专门窗口线下申请。申请后两天即可收到补偿金。
政府计划到本月中旬为止,在市、郡、区政府、地方中小风险企业厅、小商工人市场振兴公团地区中心等全国300多个地方设立损失补偿专门窗口。还将运营小工商业者损失补偿呼叫中心(1533-3300),具体相关信息可拨打该号码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