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21-10-30 13:16 微博认证:华商报官方微博

【#售楼方协助伪造无房证明未过审# 购房者:房买不成,钱退不了】今年9月,刘先生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看中了天朗云栖的一套房屋。刘先生当时告知了售楼部,名下已有一套房产,问还能不能三成首付购买这套房。售楼部告他不受影响,可以三成首付办理按揭。随后,售楼部让刘先生打一份自己的房产证明,再用别人的信息打一份无房证明,他们打算伪造一份刘先生的无房证明,然后让刘先生去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按揭。之后,他前往售楼部所说的邮政储蓄银行,仍不能按照三成首付办理按揭,银行要求他把首付比例提至四成。

近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上当时的售楼人员,他解释,之前银行没有和房管局联网,现在联网了管得严,像刘先生这种名下有房产的不可能按照三成首付按揭购房。希望刘先生可以增加首付比例,如果刘先生坚持退房,则要扣除2万元认购款,或者要扣除10%至15%不等的违约金。前后折腾了一个月,房买不成,钱退不了,这让刘先生十分郁闷。对此,律师表示,销售方存在过错,应退还已付购房款。(华商报)http://t.cn/A6xvvcU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