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人吵架后心脏病发作猝死,法院判决吵架对象无需担责】#男子与人吵架后猝死法院判对方无责# 上海奉贤法院介绍,2020年11月28日早晨,王某将车辆停放在社区弄堂门口,荀某遂上前劝阻,争吵随之发生。事后,王某将车辆挪走。之后,双方因停车事宜再次发生口角,王某被路过的案外人黄某劝回屋内。几分钟后,王某身体突发不适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直接死亡原因为猝死,促进死亡原因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王某家属认为,荀某与王某争吵直接导致王某心脏病发作猝死,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累计索赔9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王某车辆停放的位置确实阻碍了弄堂的通行,被告作为附近居民对其进行劝阻,行为并无不当。即便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持续时间也很短,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被告的劝阻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王某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虽然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也没有侵害王某生命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因此,被告不应对王某死亡承担侵权责任。(澎湃新闻)http://t.cn/A6xUjK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