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1-11-15 15:10 微博认证:《人民法院报》微博

#案件播报#【男子非洲务工被蚊叮染病身故 家属诉保险公司赔百万胜诉】河南的80后小伙李某某是三个孩子的父亲,2020年他前往非洲安哥拉万博省务工,出发前他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境外工作保险”。某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在安哥拉地区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00万元,保险期自2020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1日。

不幸的是,李某某工作期间被按蚊叮咬感染疟疾。2020年12月1日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12月5日,因抢救无效身故。

2021年11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到底是意外事故还是急性病,双方争执不下。

李某某的家属一方表示,李某某本身没有病,而是被蚊虫叮咬,导致感染疟疾,如果不被蚊虫叮咬,就不会患上疟疾。他被蚊虫叮咬系外来突发的事件,非本意也非本身疾病,因此应当定义为意外事故。

但保险公司却认为应定义为急性病,李某某是由于疟疾去世的。意外事故是需要直接、完全的原因造成身故。蚊虫叮咬这种意外造成的损害只能是皮肤表面红肿,显然蚊虫叮咬这种即使作为意外也不可能成为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蚊虫叮咬只是疟疾的传播途径。因此不适用保险条款的第六条。

最终法院认为,依照多因一果逻辑进行还原,可知虽“按蚊叮咬”与“感染疟疾”在线性时间上确有先后,但二者高度关联。李某某身故原因应准确界定为因按蚊叮咬感染疟疾身故,按蚊叮咬是直接原因,疟疾发病是中继过程,身故是结果,整体符合《境外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对“意外”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的定义。故法院当庭判决保险公司应赔偿李某某家属保险金100万元。 http://t.cn/A6x5aYO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