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 21-11-18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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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楼梯产权只给邻居#致有家难回 经查系共有至今未纠错 房主:为何需双方申请才能办?】
一梯两户,约定“共有共同使用”的楼梯产权却只给了一方?因为与“共用”楼梯相连的上楼后门被封堵,邻居不让从楼梯通行,四川隆昌市的赵某一家一度有家难回。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赵某一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此事经红星新闻报道后,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及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调查核实后表示,赵某和邻居郑某的楼梯应共同拥有、共同使用,对此前产权证上的图将楼梯划到郑某一边的问题,将予以纠错。

但时隔近两个月,问题仍未得到纠错。“纠错为何要双方申请?”11月18日,赵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两个月以来,他多次找过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和自规局及镇政府,得到的答复是纠错需要双方申请才能解决。为此,他在一个多月前写了申请,但至今自规局仍称在让镇政府及国土所做郑某的工作。在他看来,郑某不可能申请纠错,楼梯产权只划给郑某的错误应“谁弄错,谁负责”,由此前的房管部门负责或协调纠正。http://t.cn/A6xVY2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