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福建漳浦法院严重超审限的诉讼案件调研报告】2018年至2020年,漳浦县人民法院共有长期未结诉讼案件55件。这些案件中,审理时长超过18个月的10件,占18.18%;一年以上18个月以下的45件,占81.82%。在案件类型上,民事案件38件,占69.09%;刑事案件16件,占29.09%;行政案件1件,占1.82%。根据成因特征,可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划分为以下五类:一是因和解事由未结9件,占16.36%;二是因鉴定事由未结27件,占49.09%,占比最大;三是因中止事由未结10件,占18.18%;四是因补充侦查事由未结7件,占12.73%;五是因送达事由未结2件,占3.64%。造成案件超越审限的原因:一、审限监管不严。因分管领导、庭长审限扣除把关不够严格,审判管理部门又难以逐案跟踪监管,一些承办法官滥用和解期间冲抵审限。二.鉴定时间过长。部分案件在当事人申请鉴定后数月才委托鉴定,或是个别承办法官一旦委托鉴定之后便不管不问,出现“以鉴止审”现象,导致鉴定周期偏长,案件无法及时结案。三.程序运行不规范。个别承办法官案件中止后没有及时对关联案件审理进程进行跟踪,中止原因消除后也没有及时恢复审理。少数案件存在送达不及时问题,特别是涉外案件没有及时启动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http://t.cn/A6xJqFp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