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近日起底联想,因为再过两年,中国的国企改制老账就再也不能进行清算了,国企改制MBO是在2004年全面结束的,刑法上的追诉期最高是20年,民法上的民事诉讼最长期限也是20年,利用国企改制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私企老板在2024年就无法被追究改制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了,倒查20年的最后期限是2024年,但是本博主不赞成对国企改制MBO进行倒查二十年全面算老账,当年虽然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但也确实是搞活了中国经济,历史作用不可否定。但是本博主坚决支持目前对银行金融腐败倒查二十年全面清算的路线和政策,因为自2000年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各大国有商业银行20世纪坏账以来,最近20年,各大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拉存款的私营商业银行如民生银行、各地方性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因坏账和不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金额,是90年代至2004年国企改制MBO造成的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总额的几十上百倍都不止,不倒查20年全面清算追缴,怎么行?当然对当年的国企改制MBO,也应按照改制后是否搞好,是否造成了更大坏账为线,划定清算标准:
一、凡是改制后把企业搞活搞好并至今没有造成严重银行坏账或严重不良贷款的,一律不予倒查清算;
二、即便没有把企业搞活搞好甚至最终破产,但20年来没有造成严重银行坏账或严重不良贷款的比如,也不要倒查清算;
三、曾经把企业搞活搞好但20年来最终造成严重银行坏账或严重不良贷款的比如海航集团之流,应该倒查清算;
四、没把企业搞活搞好且20年来最终造成严重银行坏账或严重不良贷款的比如明天集团之流,坚决予以倒查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