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雅奇刑法 21-11-2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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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受贿的代表性案例。

县法院院长居间协调中院审理的案件一案收取辛苦费300万。

200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在利用担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县人民法院院长、洛阳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案件处理、工作调动、项目审批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68.7万元、金条3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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