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7630103972 21-11-28 21:43

钬激光碎石术后,患者感染死亡
2017年底,患者某甲高龄,因数月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左侧腰部坠胀不适,伴间断肉眼血尿,无其他阳性症状及体征,入某医院进行治疗。既往糖尿病及高血压病史,药物控制血压计血糖稳定,入院泌尿专科查体未见阳性体征。入院后第二周,医院为患者行硬膜外麻醉下,经尿道左侧输尿管软镜下钬激光碎石术。术后告知家属,手术成功。术后半小时,患者出现寒战高热,呕吐等症状,但医院未予重视,未能及时转入icu进行救治,后患者去世。死亡原因为感染性休克、泌尿系感染。家属与医院产生医疗纠纷,认为构成医疗事故。
患者家属找到北京如信律师事务所任微律师,经过分析病历,任微律师认为医院存在控制感染不利的过错,对患者病情重视不足,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经过鉴定,认定医院存在告知不充分,感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术后进入icu,对于病情变化未予重视,休克后救治不及时,医院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家属获得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