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个案件。
吉林省辉南县:司法局退休干部做律师,向官员传授规避受贿风险的方法,被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赵希富,男,1950年3月4日出生,汉族,吉林省集安市人,大学本科文化,律师,退休于东昌区司法局,中共党员,住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因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于2020年12月29日被辉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1年1月12日被辉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通化市看守所。
……赵某为了躲避侦查,如何安全不留痕迹的受贿10万元,在2018年11月1日,用其本人手机及妻子徐某手机给被告人赵希富打电话详细询问方法,按照赵希富所传授的方法,2018年11月11日,赵某让其妹夫王某从敦化市乘火车来到长春市,赵某自己打车来到长春市火车站与王某接头,将新购买的手机、手机卡及事先准备好的四盒人参交付王某,由王某前往长春市龙嘉机场与谢某见面并收取10万元好处费,王某收到好处费后将钱款交付赵某。
……被告人赵希富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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